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及需要注意的几点
日期:2024-12-09 22:46:40 | 作者: 新闻中心
根据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第一步是要进行房地产评估。前往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并填写委托书。提交的材料包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由所在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需要一定的等待时间。评估费用为房产评估额的0.5%,交费后可获得评估报告。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还需要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交营业税。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营业税,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前往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提交的材料包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和房产评估报告。此步骤需要买卖双方到场签字、按手印,小两口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为每平方米3元,签字后还需前往当地财政局交契税。最后,缴纳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和印花税5元即可领取房产证。
在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时,必须要格外注意以下事项。首先,不一样的地区的办理费用可能不同,建议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查询具体费用。其次,办理房产证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查档证明等。对于单位被拆迁人,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如有增加安置面积,还需提供对应的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最后,办理房产证时需注意各个步骤的顺序和所需要的材料的准备,以确保办理顺利。
通过以上步骤,您就可以顺利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